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保证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所情况,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第一部分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崇尚科学,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家国情怀和良好的科研道德素质。
2.硕士研究生在本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硕士研究生能够熟练运用英语阅读本领域有关文献资料,并能撰写论文摘要,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一)大气科学一级学科下设二级学科
1.气象学(070601)
2.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070602)
3.地球流体力学(0706z1)
(二)海洋科学一级学科下设二级学科
1.海洋科学(070701)
(三)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设二级学科
1.环境科学(077601)
2.环境工程(077602)
三、培养类型及学习年限
1.培养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照招考方式可分为公开招考和推荐免试两种类型。
2.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四、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两段式”的培养模式,包括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两个阶段;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年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校区集中参加课程学习,期间遵循《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集中教学管理规定》,完成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学习。
硕士研究生从入学后第二年开始进入导师所在的研究室,进行科研实践和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培养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在硕士研究生回所后三个月内,导师应根据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其本人的特点和科研论文工作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管理平台提交,报研究生部审核备案。
五、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硕士研究生修读的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等。学位课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
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总学分应不低于36学分,包括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和必修环节6学分。课程学习体系及学分要求如下:
此外,参加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在秋季和春季学期中,每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不得少于10学分。在夏季学期(包括暑期学校)修读课程总学分,不得少于2学分。
六、必修环节及要求
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必修环节的总学分数不少于6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2学分)
开题报告目的是审查学位论文的选题,以保证选题具有较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属本学科专业的前沿性课题,而且研究方法和实施方案可行,并能获得预期的成果。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了解主攻方向上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的选题,主要就选题的背景及意义、国内外本领域的发展现状与趋势、主要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拟采取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及其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已具备的基础和条件、研究计划与进度安排、参考文献等方面,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会。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应该入学后第三学期完成,如果不能完成,请提交延期开题申请,待审批同意后方可开题。硕士生开题报告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由研究室统一组织,研究生开题报告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开题考核小组由至少3名(含导师)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成员一般应包含本单位专家及至少1位外单位专家。
硕士研究生在国外联合导师处开展学位论文、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生因签证或签注等原因无法按时回所进行开题,可以在国外进行开题,但必须至少有一名所学位委员会委员对其开题报告进行通讯评议。
开题报告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开题报告成绩为合格及以上者,方可通过开题且取得必修环节中的2学分。通过开题报告报告者,应根据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的意见,对选题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再由导师确认;开题报告未通过者,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后,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需在半年内(下一次学位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再次开题,两次考核不合格应予退学。
2、中期考核(2学分)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研究生需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最迟于第五学期进行,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硕士研究生中期报告会由研究室统一组织,研究生中期报告答辩2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中期考核小组由至少3名(含导师)具有副高级(含副高极)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成员一般应包含本单位专家及至少1位外单位专家。
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硕士研究生在国外联合导师处开展学位论文、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生因签证或签注等原因无法按时回所进行中期考核,可以在国外进行中期考核,但必须至少有一名所学位委员会委员对其中期报告进行通讯评议。
中期考核的结果有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三个月内重新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者,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进行退学处理。
3、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
为了促使研究生能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向,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要求每个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完成20次学术报告,其中包括在集中教学期间至少阅读导师指定的15篇文献并完成阅读文献报告,集中教学结束前由导师签字交研究生部备案。硕士生回所科研阶段至少参加5次所级以上学术报告。所学术年会、名家讲坛、人文讲座和研究所要求参加的学术活动为必须参加的学术活动,其中所学术年会、名家讲坛至少参加两次,申请答辩前由研究生部审核通过方可答辩。
硕士研究生完成科研课题的过程中,还须至少参加2次所内外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硕士研究生按规定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情况应及时录入研究生培养系统,经研究生部审核通过方可取得2学分。
七、学位论文与科研成果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不得造假,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一年半。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学位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及程序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不做公开发表(含接收)与其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的成果要求。
第二部分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崇尚科学,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具有家国情怀、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博士研究生在本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 博士研究生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一般为英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能用外语撰写学术论文,并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能力以及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 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一)大气科学一级学科下设有二级学科
1.气象学(070601)
2.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070602)
3.地球流体力学(0706z1)
(二)海洋科学一级学科下设二级学科
1.海洋科学(070701)
(三)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设二级学科
1.环境科学(077601)
2.环境工程(077602)
三、培养类型及学习年限
1.培养类型
博士研究生按照招考方式可分为公开招考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三种类型。
2.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经转博考核通过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进入博士学习、培养阶段。直接攻博研究生从优秀的推免生中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接攻博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四、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结合科研工作进行课程学习,包括跨学科课程的学习,以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重点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研究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或导师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对从事交叉学科研究的博士生,应成立由相关学科导师参加的指导小组,且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小组、以及答辩委员会组成,应聘请相关学科的联合指导教师,同时要求成员相对稳定。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六个月内,导师应根据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其本人的特点和科研论文工作需要,指导博士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和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依据,也是对博士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导师应按培养计划做好培养工作,培养计划应对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位课程和必修课程科目和学分、学位论文选题的可能范围、达到目标以及时间安排做出明确规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应在入学六个月后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管理平台提交,报研究生部审核备案。
五、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博士研究生修读的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等。学位课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总学分应不低于44学分,包括课程学习不低于38学分和必修环节6学分。在课程学分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27学分,其中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6学分,公共学位课11学分;非学位课中公共选修课不低于2学分。
普博生在申请学位前,总学分应不低于15学分,包括课程学习9学分和必修环节6学分。在课程学分中,公共学位课5学分。
参加集中教学的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在秋季和春季学期中,每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不得少于10学分。在夏季学期(包括暑期学校)修读课程总学分,不得少于2学分。
课程学习学分如下:
六、必修环节及要求
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必修环节的总学分数不少于6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2学分)
博士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了解主攻方向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自己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就选题意义、前人相关成果、材料基础与实验条件、拟采取的理论与方法等方面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尽可能广泛地听取专家意见。
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会。公开招考博士生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硕博连读生原则上应与同级博士生在相同时间段内进行开题报告;直博生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六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半。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由研究室统一组织,研究生开题报告答辩2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开题考核小组至少由5名(包括导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含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同行专家),成员一般应包含本单位专家及外单位专家。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会均应公开进行。博士研究生在国外联合导师处开展学位论文、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生因签证或签注等原因无法按时回所进行开题,可以在国外进行开题,但必须至少有一名所学位委员会委员对其开题报告进行通讯评议。
开题报告通过者,应根据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的意见,对选题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再由导师确认;开题报告未通过者,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后,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需在下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前(半年内)再次开题,普通招考博士生两次考核不合格应予退学。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两次不合格可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
2、中期考核(2学分)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研究生需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
公开招考博士生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完成;硕博连读生原则上应与同级博士生在相同时间段内进行中期考核;直博生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八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博士研究生中期报告会由研究室统一组织,研究生中期报告答辩2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中期考核小组由至少5名(包括导师)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含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同行专家),成员一般应包含本单位专家及外单位专家。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博士研究生在国外联合导师处开展学位论文、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生因签证或签注等原因无法按时回所进行中期考核,可以在国外进行中期考核,但必须至少有一名所学位委员会委员对其中期报告进行通讯评议。
中期考核的结果有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进行退学处理。
3、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
为了促使研究生能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要求每个博士研究生应公开做学术报告至少2次,参加学术报告至少20次。所学术年会、名家讲坛和研究所要求参加的学术活动为必须参加的学术活动,其中所学术年会、名家讲坛至少参加两次,申请答辩前由研究生部审核通过方可答辩。
博士研究生完成科研课题的过程中,还须参加至少2次所内外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累计次数达到两周。研究生按规定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并经研究生部审核通过方可取得2学分。
七、学位论文与科研成果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不得造假,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学生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及程序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博士学位申请人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应至少达到下述成果要求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国际有重要影响力的期刊公布发表(含已接收)1篇学术论文,其中,scientific reports、中信所和文献情报中心预警名单中期刊和所有期刊的discussion在线发表均不被认定为有效论文。
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公开发表(含已接收)2篇学术论文。其中scientific reports、中信所和文献情报中心预警名单中和所有期刊的discussion在线发表均不被认定为有效论文。
3.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5);或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3) 。
4.获得2项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1)
5.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至少5位国际高水平同行的书面认可,达到国际一流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的标准。
6.因保密特殊原因,学位申请人不能公开发表学术成果,由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关于涉密研究生和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规定》,认定其是否达到所申请学位要求的学术水平。
达到上述要求之一的学位申请人的学位成果应与其学位论文内容相关,其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大气物理研究所,同时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
第三部分 其他
本培养方案解释权归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解释。原《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气发〔2018〕65号)废止。